我县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四防”设施专项检查
记 者 盛 丹
9月15日,市安监局、气象局、县安监局、消防大队等单位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四防”(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设施专项检查。县安监局局长贺冬青参加活动。
检查组先后来到县爱华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县星灿烟花爆竹公司,重点检查了各地烟花爆竹的储存和处置以及高温天气、汛期仓库职守、预案制定情况,检查了仓库“四防”措施、消防设施、产品数量和类型、避雷和静电设施的设置等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阅了烟花爆竹入库登记、避雷半年检测报告等台帐,要求从业单位要在高温和汛期加强职守,对库房及物防、技防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要整改安全隐患,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做好查缴、收缴、退库烟花爆竹的销毁处置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