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不能让网络募捐伤害公众慈善之心

01-16 09:01  

网络募捐

去年11月底,罗一笑事件一度持续发酵,刷爆朋友圈。女儿重病,父亲罗尔选择“卖文”,读者转发一次文章,深圳市小铜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就给笑笑捐一块钱。关键是,文章开设了赞赏功能,短短数日就筹集了270万元资金。当罗尔的家庭情况被曝光之后,引发舆论倒戈。

无独有偶,前几日,罗玉凤在“我就是凤姐”公众号上发了一篇题为《求祝福,求鼓励》的文章,又意外成为2017年的第一篇爆文,赞赏金额超过20万元。然而,该事件发生了戏剧性的反转,罗玉凤在14日凌晨发文,宣布将收到的赞赏金悉数捐给凉山的孩子们,并且从此不再开放赞赏功能。随后,罗玉凤本人又通过微博澄清,称上述文章均由别人所写,与自己无关。目前该事件还在发酵中。

这种新近出现的微信赞赏功能,此前多次引发舆论热潮,甚至对部分公众产生一定的情感伤害。微信赞赏引发的网络捐款是否合法,网络募捐又该如何规范……种种疑问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热议。

热议一

微信打赏变非法集资怎么办?

市人大代表、律师卫爱民认为,有人赞赏是个人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愿望的一种方式,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目前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规定,没有法律明文禁止,因此不能说这是违法行为。对于微信的打赏功能,卫爱民代表表示:“无可非议,对于好的文章,好的设想、建议等表达自己的喜爱,对喜欢的事物付钱是公民自由。”但是受赏人处理赞赏资金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序良俗,应该符合基本的社会道德要求。“比如,不应当对色情低俗文章打赏,不能对贩毒吸毒、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打赏。但凤姐这样把赞赏的钱用于捐款,我个人认为应当点赞。”卫爱民说。

市人大代表、律师张学兵则认为,微信的打赏功能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事物,属于个人行为,目前还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如果用打赏的方式来变相地集资、募捐是有问题的。由于缺乏相应的规定,打赏功能很容易被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存在欺诈,甚至是非法集资的可能,而这些行为可能就要触及刑法范畴,严重时可能要追究法律责任。

热议二

靠打赏募款算是求助还是募捐?

市政协委员、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主任、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陈淑惠认为,“罗一笑”事件抛开商业营销因素的介入,单纯就其撰文通过获取打赏得帮助的行为,他是为了私利而非公益,他是为了个人利益而非社会不特定多数的利益。所以,罗尔的行为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慈善公开募捐,但通过这种方式唤起了老百姓的参与。

她告诉北青报记者,发起慈善公开募捐必须是有公开募捐资质的慈善组织,通过民政系统备案公开募捐方案,且必须通过民政部规定的网络募捐平台才能够发布慈善公开募捐信息。除此之外,任何自然人和无公开募捐资质的组织都没有资格发布募捐信息,但《慈善法》中并没有说个人不能求助,所以很难界定。

“罗一笑事件反映出对个人求助方面进行法律规范的紧迫性,否则会出现非常严重的问题。”市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认为,目前《慈善法》已经对慈善募捐进行了详细规定,但是个人求助仍处于法律的空白地带,“慈善募捐和个人求助一定要通过法律予以界定”。

皮剑龙分析说,如果是小范围向亲戚朋友求助,那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是面向公众求助,那就需要法律的规范,否则甚至会出现编造病情进行求助,不明真相的人就容易上当受骗。

“慈善需要借助网络的力量,通过这种方式,慈善的效率更高。”皮剑龙呼吁,求助和募捐的区别要界定出来,比如设定求助的金额,如果超过一定范围,就必须求助于有资质的慈善募捐平台。此外,刑法也要有相应规定,以募捐和求助的名义诈骗钱财的,数额巨大,要进行严格的惩罚。

热议三

传统机构效率跟不上又怎么办?

“很多人会抱怨慈善组织开展工作的效率,但每个项目实施的背后,既要有入户的走访筛查,又要收集相关方的意见和证明,还要确保捐赠款物的安全落实。”陈淑惠委员说。

市人大代表、丰台区民政局副局长李凤芝表示,目前网络募捐在监管上处于空白。从罗一笑这个事件来看,网络募捐需要加强监管。其实市民捐款的话可以通过政府的捐赠中心,与慈善机构合作,毕竟它们有专业的救助经验,也有能力监管资金的流向。

据介绍,网络募捐在北京的情况比较少,北京的民政部门一旦发现网上有募捐的情况,一般都会主动去核实,核实完会积极主动参与救治。目前,北京对这方面的救助力度是非常大的,只要跟社区居委会反映,跟街道办事处反映,这些问题都会很快得到解决。比如困难家庭得了白血病,只要反映到街道办、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他们就会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救助资金,甚至可以先垫付医药费。

对话

不能因为“眼泪指数”去捐款

对话人:市政协委员、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主任、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陈淑惠

北青报:现在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求助信息,这种方式值得提倡吗?

陈淑惠:从我们专业的慈善组织来说,是不太倡导这种方式的。以罗一笑事件为例,这种方式对罗一笑是不公平的,缺乏对孩子的保护意识。虽然现在罗一笑不幸去世了,但如果是罗一笑长大了,知道用她的形象,用她的故事来募捐,这对孩子一辈子可能都有影响。专业的慈善组织会尽量注意保护孩子,让孩子有尊严地得到帮助。

北青报:慈善法对慈善募捐进行了规定,但是没有界定个人求助,两者的界线在哪里?

陈淑惠:慈善法里只做了一方面的规定,只有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才允许发起公开募捐,但并没有说个人不能求助,所以要看如何理解了。我个人认为判断是个人求助还是公开募捐,主要看发起人的目的。如果是为了特定的个人利益,比如为了发起人自己的利益或发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社会多数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那就应该界定为个人求助,不宜界定为公开募捐。

北青报:您觉得罗一笑事件中有没有欺诈的成分?

陈淑惠:这个是不是主观故意我们也不好界定,而且本身微信打赏这种方式,不像腾讯公益上募捐的方式,他也没办法及时说钱已经够了,通知大家不要再打赏了。

北青报:网络募捐是不是使得做慈善变得更加便利?

陈淑惠:从慈善组织来说肯定更加便利了,更重要的是老百姓捐款更加方便。慈善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唤起民众的爱心,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增强普通人的慈善意识,所以网络为慈善组织和奉献爱心的人们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甚至可以说是革命性的变化。

北青报:老百姓怎么识别募捐信息的真实性?

陈淑惠:老百姓在看到这样的信息时,要去了解是不是慈善组织在进行募捐,慈善组织有没有公募的资格,是不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从事慈善,是否定期披露款项的用途和流向,在了解的基础上再进行判断,不能因为“眼泪指数”去捐款,捐完了又觉得被骗而后悔。

权威观点

网络募捐要研究管理办法

针对今年民众公益慈善的一大热门事件——罗一笑网络募捐风波,市人大代表、副市长王宁昨天也进行了回应。他明确表示,这类事情必须要规范,未来可研究相关管理办法。

谈及去年年底发生在深圳的罗一笑事件,王宁说,大家通过自媒体进行慈善必须要规范,网络募捐不能伤害大家的慈善之心。

“罗一笑事件,就伤了很多人的爱心。”王宁认为,虽然网络募捐是进行慈善的一个途径,但一旦出了问题就会伤了很多人的心。

对于未来怎么规避这种爱心“被伤害”的事情,他表示,未来要研究管理办法,比如慈善法、捐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有涉及网络募捐的相关条款。

来源:北京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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