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2019-02-01 10:52  

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覆盖到每一名退役军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对象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复员军人;

4.残疾军人;

5.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6.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7.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8.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方法及时间

信息采集工作以各乡镇(开发区)为基本采集单位并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请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开发区)政府、社区集中采集点申报采集。县级信息信息采集点设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劳动局)三楼303室,春节期间不休。

三、申报材料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提供);

(4)残疾军人证;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云梦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专班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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