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反腐:官员用“单位”废报纸换钱设酒局丢乌纱

2017-02-13 17:02  

 

北宋苏舜钦

北宋苏舜钦

苏州有一座沧浪亭,与狮子林、拙政园、留园同列为苏州宋、元、明、清四大园林。沧浪亭是北宋苏舜钦罢官后流寓吴中之时,以四万钱买入废园,傍水构亭而成。园名“沧浪亭”得自《楚辞》:“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苏氏撰有《沧浪亭记》,是一篇文采飞扬的佳构。但沧浪亭之所以能建成,与一宗腐败案有关。 

事情得从庆历四年(1044)九月说起,其时,正是京师的狂欢节——秋季赛神会。按宋人惯例,这一天,京师各机关单位都会准备酒馔,“吏史列坐,合乐终日”。苏舜钦是进奏院的领导,也将单位的旧报纸卖了,换了几贯钱,邀请进奏院的同僚以及几位有交情的文友,到酒楼喝酒联欢,还叫了几名官妓歌舞弹奏,陪饮助兴。

宋代的进奏院,负责刊印中央政府的朝报,然后分发给各地方政府,因而一年积下来,废报纸很多。不过,旧报纸也值不了几个钱,鬻卖所得的公款不足消费,大家又凑份子补足,苏舜钦自己掏了十贯钱助席,其他“预会之客,亦醵金有差”,换成现在的话,就是“众筹”一场酒席。

当时恰好有一个叫做李定的官员,得知进奏院要“众筹”宴席,便兴致勃勃地跑过来说,他也想参加联欢。但苏舜钦大概觉得李定这个人很俗气,一直瞧他不上眼,便拒绝掉了。内心受伤的李定衔恨在心,托人探听苏舜钦聚饮的详情,再添油加醋描述出来,到处散布,说苏舜钦等人大搞公款吃喝,还召妓作陪,席间丑态百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遂腾谤于都下”。

 

流言很快就传到御史中丞王拱辰、监察御史刘元瑜的耳朵里。王拱辰这个人,眼里揉不进沙子,弹劾起官员来,不依不饶,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以他的性格,岂肯轻易放过?立即就上书弹劾苏舜钦“鬻故纸公钱召妓女,开席会宾客”。仁宗便委派开封府调查此事,“事下开封府治”。

由于案情比较简单,开封府很快就推鞫清楚:御史所弹奏确有其事。监进奏院的苏舜钦,身为进奏院的长官,却盗用进奏院的旧纸卖钱喝花酒,属于“监主自盗”。按宋朝律法,“监主自盗”为重罪,比一般盗窃行为罪加二等:“诸监临主守自盗,及盗所监临财物者……加凡盗二等,三十匹绞”。监守自盗三十匹绢即可判死刑。

苏舜钦其实也是挺有背景的人,宰相杜衍是他岳父,副宰相范仲淹是极赏识他的老师,但杜衍与范仲淹都不敢明保苏舜钦,“恐栗畏缩,自保其位,心知非是,不肯开言”。

案子很快有了结果。庆历四年十一月,宋仁宗下诏,对进奏院案涉案官员作出处分:苏舜钦坐“监主自盗”罪,“并除名勒停”,即开除公职;其他参与喝花酒的官员,也被降职、贬官。

这一批同时被斥逐的人,大多领有馆阁之职,都是当时的年轻才俊、饱学之士。王拱辰的弹劾,致使“馆阁之士罢逐一空”,所以王氏颇为自得,沾沾自喜地说道:“吾一举网尽矣。”被逐众人当中,又以进奏院主管领导苏舜钦受到的处罚最为严重,削职为民。

苏舜钦自己难免愤愤不平,他在致友人欧阳修的一封书信上说,“卖故纸钱,旧已奏闻,本院自来支使,判署文记,前后文记甚明;况都下他局亦然,不系诸处帐管”,进奏院卖旧报纸换钱聚饮,历年都这么做,况且这也是京城各机关单位的惯例,何以只拿进奏院开刀?就算以“私贷官物”论罪,依律也是“杖九十,其法甚轻”,“不至除名”。现在以重罪削了我官籍,“舜钦虽不足惜,为国计者岂不惜法乎”?

但我们平心而论,苏舜钦也谈不上是无辜受构陷,因为进奏院的旧纸确实属于公物,将公物换钱喝酒,说是监守自盗也不为过。尽管当时“京师百司库务,每年春秋赛神,各以本司余物货易”,似乎是惯例,但真的要追究起来,犯法就是犯法,就如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贪污5000元即构成犯罪,你总不能说,私拿5000元的人很多啊,所以不应认定为犯罪。没有这样的道理。

苏舜钦被除名之后,寓居吴中,购废园、买水石,作沧浪亭,作《沧浪亭记》,又自号为“沧浪翁”,大概有以屈子自况的意思。

当然,苏舜钦也谈不上是什么贪官,只不过小节上有污点,结果却被台谏官抓住了把柄,不依不饶发起弹劾,直至被处分。这件事情让我们看到,宋朝在政治清明之期,比如宋仁宗朝,对官府腐败是“零容忍”的,宋人建立起来的监察系统,也是可以有效防范、发现、查处官员腐败行为的。建立这套制度,当然比建一个沧浪亭更加重要。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