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拘留!

©原创   2021-12-17 16:02   云梦县融媒体中心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就有些人为降低成本利欲熏心,置法律和水生态环境不顾。近日,云梦县隔蒲潭镇某食品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外排,被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执法人员查获。

该食品厂的废水直排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调查,经公安机关调查审核后决定对该食品厂主要负责人鲁某鹏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环保部门提醒:企业、个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必须有效收集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通讯员 林洁)

出品:云梦县委宣传部  云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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