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推进全县“五城同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根据规定在云梦城区对违规三轮四轮车辆实施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以老城区为中心,东至屈原大道,北起曲阳河与子文路交汇处,南至和平路与屈原大道交界处;在汉丹铁路线以东,东起和平路汉丹线大周涵洞口——和平路——屈原大道——高铁东站——凤栖东路——城东医院(县医院)——黄香大道——子文路——楚王城大道;汉丹铁路线西,以建设西路为中心,主要包含建设西路全线。禁行区域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范围,以上作为界线的铁路、公路、陆地、水域、建筑等标志物均属禁行区域。
二、禁行车辆: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或者拼装、改装的三轮四轮车均属违规三轮四轮车辆。
三、禁止行为:不得驾驶违规三轮四轮车辆在禁行区内行驶,不得有非法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乱停乱靠等行为。
四、法律责任:凡驶入禁行区域的违规三轮四轮车辆,将予以暂扣。对拒绝或者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五、本《通告》自2022年4月20日起施行。
云梦县“五城同创”办
云梦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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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2022.3.16至2022.4.20
奖品领取地址:老土地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北环路红绿灯旁边)
出品:云梦县委宣传部 云梦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