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住建部门启用“监管账户” ,保护双方利益

2022-05-27 09:39  


2022年4月6日,朱某在龙岗国际C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于当日支付20万元于该项目监管资金账户,后因家庭变故原因,朱某无力支付余下房款,向开发商提出退房退款。

事情反映到云梦县住建局后,住建局第一时间组织协调,与购房者、项目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退房。存到监管账户的20万元,由该单位发函至指定银行。银行于5月5日将监管资金账户的20万元,直拨给朱某。 

同样在今年初,在由武汉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梦第二分公司开发建设的隆盛华廷项目中,一甘姓购房户缴纳了购房款,但由于家人突发重病,急需资金支付医药费,无力履行购房合同,提出退还购房资金。

县住建局坚持特事特办原则,在实地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后,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第一时间受理了企业和业主的申请材料,办理了退房等相关手续,将预售资金直拨至购房者银行账户。

监管账户是由住建部门主导,经住建局、开发商、银行三方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将购房款统一纳入指定的监管账户,然后根据开发商项目工程进度,依开发商申请按进度拨付,对开发商、购房户双方都有很好的保护效用。

截至目前,云梦住建局切实发挥监管职能,已为多位因故无力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购房户提供了退还购房款服务。同时为解决珞珈蓝湾、五月阳光等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监管账户资金直拨给该县劳动监察,解决了信访问题,保障了购房者和农民工的基本权益。(通讯员李明埜、刘军明) 

出品:云梦县委宣传部  云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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