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度有温度!生态环境局对云梦某公司开出首张“不予处罚”决定书

2022-06-24 10:19  

“你好,我们是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云梦县分局的执法人员,现向你送达《孝感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请签收。”6月20日,随着当事人金某某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云梦县2022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首起涉企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结。

此前,云梦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云梦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石渣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涉嫌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向该公司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该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纠错行为积极,且属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且未发现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让企业真正感受到环境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生态环境执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云梦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探索既严格执法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执法新模式,坚持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守法企业“温情脉脉”,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的“碧水蓝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认同感、获得感。(通讯员   吴富田 李娟 林威)

出品:云梦县委宣传部  云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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