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扫黑除恶批捕起诉办案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2018-09-19 10:06  

我省扫黑除恶批捕起诉办案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三个统一”推动湖北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向纵深开展

长江云报道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65件3322人(其中涉黑案件173件471人),提起公诉393件1512人(其中涉黑案件26件310人),办案数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这是记者从9月19日上午召开的湖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胜坤通报了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总体情况。

据介绍,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在中央、省委、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依法履职,保持了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工作中,湖北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相统一、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统一”的“三个统一”原则,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围绕“坚持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一方面,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准打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办案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对漏罪漏犯直接追加逮捕769人、追加起诉134人,对未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的34件案件直接以涉黑涉恶犯罪起诉;积极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共向各级纪委监察委、政法委、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39条、涉黑涉恶线索144条。共对360名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53份;坚持依法严把法律适用关,既不放纵涉黑涉恶犯罪,又不人为拔高凑数,对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125件案件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

围绕“坚持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相统一”,一方面,抓紧抓好办案工作,以办案数据、质量、效率和实实在在的案例鼓舞群众、取信于民;另一方面,坚持齐抓共管,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在全省检察机关组建由1000余名干警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门队伍,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专门力量办理;建立“绿色通道”,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优先办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96名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主办或参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以此鼓舞和带动广大检察干警积极办案、依法办案。在全省范围开展涉黑涉恶犯罪情况及社会治理工作大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认真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已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6条。

围绕“坚持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统一”,一方面,加强内外协调配合,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各个环节的监督,促进专项斗争依法有序推进。在检察机关内部,认真落实检察一体化机制,强化督导调研,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打好整体仗,省检察院先后派出8个督导组到全省各地检察机关进行专门督导检查,发现和整改问题。在外部协调配合方面,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供政策依据。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既保障打击犯罪的力度,又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截至目前,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8件108人。通过切实加强监督,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据了解,下一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中央督导为契机,再加力度,再上措施,切实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努力实现荆楚大地海晏河清、天朗气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金鑫主持发布会并通报了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经起诉的所有涉黑案件信息。

近30家中央在汉和省级主流媒体应邀参会。省检察院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省院公诉处和新闻处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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